*補助對象:
不符「臺中市中低收入老人修繕住屋補助辦法」及「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相關規定且實際居住臺中市之獨居老人,暨未獲本府各單位同性質住屋修繕補助之本市弱勢民眾(以中低收入戶為優先,邊緣戶及經本局評估確實有需求之特殊個案次之)(詳細身補助對象身份,請見計畫內容)
*補助項目:本補助計畫以改善住屋設施設備為限,其項目如下:
(一)屋頂(瓦)防水、排水。
(二)室內給水、排水等設施及壁癌處理。
(三)地面(磚)、樓梯之修補。
(四)衛浴、廚房設備之修補汰換。
(五)門窗、床鋪、櫥櫃、洗衣機、冰箱、熱水器等生活必需設施備設備之修補或汰換。
(六)防滑措施。
(七)現住屋安全扶手設施或住宅安全輔助器具等。
(八)其他居家無障礙設施設備及經本計畫協助辦理住屋修繕之民間團體評估需修繕或汰換之設施設備或建材。
*補助額度:
每年每1修繕案接受補助金額最高不得逾新臺幣3萬元整。有全安之虞或急迫性特殊個案接受補助金額最高不得逾新臺幣10萬元整,同一補助項目3年內不得重覆申請修繕。
*申請補助時間:101年01月01日止至101年12月31日止。
詳細補助辦法及申請流程,請參閱空間行善者補助計畫,
或洽社會局:黃鳳珠專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422
空間行善者補助計畫
空間行善者計畫申請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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